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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南昌5月28日電(記者李美娟)江西日前正式明確在共青城市、瑞金市、豐城市、鄱陽縣、安福縣、南城縣等6個縣(市)啟動省直接管理縣(市)體制改革試點,7月1日起,試點縣(市)將按照新的管理體制運行。  
  按照中央“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(市)體制改革”的要求,江西省近日印發的《關於開展省直接管理縣(市)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》明確,試點縣(市)黨委、政府直接向省委、省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,黨政主要領導由省委直接管理;試點縣(市)黨委、政府各部門直接接受省委、省政府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;試點縣(市)人大常委會直接接受省人大常委會指導和監督;試點縣(市)政協直接接受省政協指導;試點縣(市)紀委直接接受省紀委的指導和監督。
  江西賦予試點縣(市)行使與設區市相同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,規劃直接上報、計劃指標直接單列、統計數據直接報送、證照直接發放、政策直接享有、財政體制執行省直管財政體制。
  《意見》強調,試點縣(市)的經濟社會發展仍然是所在地設區市的一個組成部分,除試點方案調整的事項外,設區市仍要依法對試點縣(市)其他事項實施管理。《意見》規定,為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,江西省委、省政府成立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。  (原標題:江西省啟動省直管縣(市)體制改革試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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